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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的都荡漾着浓烈的讽刺意味!
汉族,这个又被称华夏民族或中华民族的古老民族,它名字“华”便是来自她美丽的肌肤——服饰。“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尚书正义》注“华夏”:“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左传•定公十年》疏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
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不是百姓的口头阐,而是满清正式颁布的命令),“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王先谦《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这是以多尔衮为代表的满洲贵族发布的“屠城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剃头挑子所缚高竿之上示众。
以嘉定三屠为例,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满洲正规军和汉奸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嘉定乙酉纪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 (魏斐德《洪业─满清开国史》)。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 “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嘉定乙酉纪事》)满载而去。
除嘉定三屠外,还有屠江阴,屠昆山、屠嘉兴、屠常熟、屠广州、屠赣州、屠湘潭,此外还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满清政府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清军攻陷昆山,屠城三日,“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王家桢《研堂见闻杂记》)1649年(永历三年 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镇压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满清侵略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第6章第2节 第20章第3节)。被满清杀害的江西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满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奸的兽行,更是人间罕见。(顾诚《南明史》第16章第1节)。
从满清入关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杀,全国南北皆成废墟,直隶是“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是“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素称“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温江县,民政,户口),即使抗战时期日寇实行“三光”政策最惨烈的华北地区也未出现过这种凄惨的景象。许多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据张善余主编的《中国人口地理》记载:明朝人口高峰为一亿五千万人,清军入关第二年(1645年)为八千万人(当时全国笼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笔者认为此数据不准。明末统计人口数量就有六千万,当时实行的是按人口缴税政策,所以民间隐瞒了大量的人口,专家一般认为当时明朝人口大约在一亿左右,还有学者认为人口在1.5亿左。),三十七年的野蛮屠杀,使全国总人口估计减少了近一半。历史上其他外族大规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损失为:蒙古灭金、宋人口减少四成,约五千万人;靖康之难减三成,约三千六百万人;八年安史之乱剧减二至三成,约二千万;五胡乱华(含侯景之乱)在低谷中波动并几度显著减少;日寇侵华二千五百万人惨遭屠杀,但总人口未减少。可见,清寇的野蛮凶残连国人切齿痛恨的日寇也望尘莫及!除汉族外,满清也对其它民族进行屠杀,其中杀苗民一百万,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在漠北,把准葛尔蒙古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问题中国的解决》一文中,怀着强烈的民族义愤,列举满清政府的种种杀人罪行,控诉满清统治者“贪残无道,实为古仅所未有!”
剃发、屠戮总是和奴役并行。
满清入关前后除了对汉族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剃发易服和血腥屠戮外,还进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狱、保甲连坐制等等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史籍记载,1644年5月满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后,便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即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崇文、宣武两区。另外,多尔衮以安置满洲“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汉民“投充”旗下,强制实行落后的农奴制,原来的小农变成了奴隶。奴隶逃亡,即实行重治“窝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窝主”,加之连坐,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丧家亡身。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生计。结果大量汉人沦为满人的庄客,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吴于廑,齐世荣主编)多尔衮不顾人民的死活,还一意孤行的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 (《清世祖实录》卷二十八)
在这近两代人的时间内,满洲统治者不仅对反抗者进行血腥屠杀,而且,对已经顺降者也实施严格的管控,只要对剃发令稍有懈怠,便立刻人头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示众,威胁人民,贴出告示“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顺治二年十一月,多尔衮往京东地区打猎,有人报告丰润县生员张苏之子张东海“不行剃发”。多尔衮当即派人将张东海斩首,其父杖责五十,革去生员名色,庄头和邻里四人分别受杖。
顺治五年,黄州府广济县民胡俊甫因居住乡村,一度患病卧床,没有剃发。知府牛铨下乡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满清法度的厉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诉说灾荒困苦。深得“时中之道”的牛铨一眼瞥见这个蓄发违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广总督罗绣锦处请功。结果“胡俊甫立正典刑,乡保张赞宇、邻佑张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该县知县郝光辅也以失察罚俸示惩。
顺治十年,刑部擒获了两个没有剃发的人,“供系唱旦戏子,故此留发;在外戏子似此尚多”。清廷因之颁诏云:“剃头之令,不遵者斩,颁行已久,并无戏子准与留发之例。今二犯敢于违禁,好生可恶。着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内外通行传饬,如有借前项戏子名色留发者限文到十日内即行剃发;若过限仍敢违禁,许诸人即为拿获,在内送刑部审明处斩,在外送该管地方官奏请正法。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顾诚《南明史》第六章第二节)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汉族男子,都被迫把以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而 1647年,(永历元年)清寇攻陷广州时的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陳燕翼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金 钱 鼠 尾
注:事实上,满清发式从明代到清末是一直变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发式,与清末那样的前剃后辫有很大距离,剃发数量与结辫粗细差别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赫图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营垒里所见到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关于发式这样写道:“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女真男性的发式,即其剃发的习俗,是将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很少的一点头发,结成辫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发式的全貌: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余发全部剃掉。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
1799年,日本宽政十一年,满清嘉庆四年,中川忠英于长崎访谈清国商人,出版了一本专门辑录清国人习俗的书《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从这张实图上看,头顶蓄发,部位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4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按照图上的式样同清初金钱鼠尾的情况相比,蓄发从一个金钱变成四或五个金钱,数量比清初增多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将剃发与蓄发相比较,剃发还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剃发占大部分,蓄发仍然属于少部分。而再过100年,即在扬州十日200年后,清人的辫子变粗了,剃头面积变小了,由初期的金钱鼠尾式变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阴阳头—半瓢”式。陈登原《国史旧闻》中描述得:剃发,就是把额角两端,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现将清末发式与剃发令发式比较一下,结果令人吃惊地发现,两者虽是继承演变关系,但差别较大。前者几乎将全部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结辫下垂。而清末则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结辫下垂,仅剃掉极少一部分头发。都是又剃又辫的发式,却给人以判若两人的印象。辫子和剃头是成反比的,这时的辫子已经简直比一条小蛇还粗!为什么会长粗?遗老张钫《清末社会鳞爪》记载:清军“在打交手白刃战时,将辫子缠于脖项,借以避刀砍。所以军人的辫子较大,如发少则搭以假发,或加黑丝线,以壮其形态。”就这样,满清的辫子,经历了:鼠尾——*尾——蛇尾的发展过程,才发展到我们今天认识的阴阳头的形态。
满清的剃发易服令激起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强烈反对,顺治二年十月,孔子后人,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奏言:“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清世祖实录》一[过滤词]五年十月初三日孔闻謤揭帖)孔闻謤搬出孔子这块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为例,满以为可以抵挡一阵子,保住先世蓄发衣冠。不料却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连孔子的面子也不给。这就揭穿了满洲统治者所谓“尊孔崇儒”的真面目:“奉行儒术,崇饰观听。”不过是“南面之术,愚民之计”(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罢了。对孔闻謤,算是比较客气,“姑念圣裔免死”,把他杀了,恐失天下士人之心,也不好摆“崇儒”的高姿态。对另外的人,就没这么客气了,而是“杀无赦”。
这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极端残暴的民族压迫政策,使外国人也无比震惊:“至今为止,用如此残忍的手段迫使一个民族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还没有类似的例子。”(祖甫江孝男《文化人类学入门》)。
剃发易衣冠成了顺治年间社会矛盾的焦点。不仅激起了强烈新统区人民士绅的反抗,就连己然剃发的满洲忠顺之臣、甚至满洲贵族中也对此政策提出了疑议。然而满洲最高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决心之大,态度之坚决,丝毫没有通融的余地。
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 1654),自顺治元年冬降清后,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统治者多尔衮、福临的信任,官居吏部尚书、内院大学士的复社文人陈名夏,因私下议论“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而被处以绞刑。弹劾陈名夏的是早在满洲还没入关就已降清此刻已官居清廷内院大学士的汉臣宁完我,宁完我在奏疏中说:“臣思我国臣民之众,不敌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统一天下者,以衣服便于骑射,士马精强故也。今名夏欲宽衣博带,变清为明,是计弱我国也”。(《清史列传》陈名夏)其实,苟且乞怜的陈名夏只是出于对主子的一片忠心,但他的私下议论却触犯了清廷的忌讳讳,拍马屁拍到蹄子上,所以被斩杀也在预料之中。
满洲统治者的全国统治确立之后,在满洲贵族内部,也有人就冠服问题提出疑义,要求考虑恢复华夏衣冠,但满清统治集团对内部的异议也坚决予肃整。满清入关之前,文才极高曾甚受皇太极信任的满族文臣库尔缠因主张汉化终见恶于皇太极,被借故处死。同时,“衣服骑射,不可轻变”这也是皇太极早就告戒过满洲贵族们的“祖训”。皇太极总结以前辽、金、元的教训认为:游牧贵族一旦从马背上下来,就很快淹没在汉化的潮流之中。所以,为避免自己的民族被“汉化”他们的装束绝不能改变,更重要的:胡服是骑射的必要,骑射又是武力精强的必需,武力精强才是一切殖民政权进行征服、奴役的根本保证!
满洲统治者的心愿:誓死也要剃掉最后一个汉人的头发,誓死也要换下最后一件汉族的服装!
清廷在招降郑成功、郑经父子时,总提出以剃发、登陆为前提条件,郑方则坚持相反的意见,双方议论不决。1662年,郑成功病故,郑经嗣立,向清廷提出仿朝鲜旧例的臣服方式,“不登岸,不辫发易衣冠”,清廷不许。到1680年,清王朝在中国大陆的统治已经完全确立下来,“反清复明” 也成了一句空话,清、郑双方还在为臣服的方式、辫子衣冠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郑经提出,台湾全岛皆可剃发、换装,只有他一人不剃不换,清廷也仍不许。台湾军民最终没能保住汉式衣冠,1683年,清军入台湾,消灭郑氏余部,满洲贵族剃掉最后一个汉人头发的鸿愿终于“大功告成”! 
在屠杀与抗争了三十七年之后,汉服最终从华夏的土地上消失。满服的长袍、马褂、瓜皮帽,再加一条金钱鼠尾的装束,就这么在刺刀、血泊中被固定下来。
第二节 满清最高统治者为何如此坚决的要判处华夏衣冠死刑
从1644年清军入关算起至此已四十个年头,几乎两代人的时间。现代有些学者强烈批评当年满清统治集团“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民族压迫政策。并指出这是激起汉族人民激烈反抗,使满清统一中国的步伐本可在两、三年之内完成,但结果却延宕了三十多年的主要原因。这些学者讲的当然很有道理,但却忽略了满清统治集团所采取的这一血腥措施虽然增加了它统一中国的难度,但却带来了它的“长治久安”。说来,这也是它在吸取了许多历史经验教训后所做出的深谋远虑的决策。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多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中原的情况。人数远比华夏民族少的游牧民族往往能凭借其悍战和机动,通过残酷的杀戮来征服农耕定居的汉民族。然而在占领中国全部或部份后,他们都永远面临这样一个难题:怎么统治汉民族? 
元初年曾有蒙古将领向元主窝阔台建议:“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 即杀 光汉人,从而把耕地都变成牧场。不过持这样疯子般观点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因为稍有正常思维的人都明白,曾使用的残酷杀戮手段不是为杀戮而杀戮,而是用于征服汉人。征服汉人则是为了榨取汉族人民的血汗。如果把汉人都杀 光了,谁来供他们役使?谁来劳作给他们的豪华奢侈生活提供各类消费品?不杀无反抗举动的汉人而只是压榨役使他们,这就是说要统治他们。征服可以只用屠刀,统治则非但不能只用屠刀。而且更经常、更主要的是用各种制度。而制度又往往要以文字来体现和用语言来传达。由于汉人的数目往往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征服者不可能用自己的语言向汉族民众下达征调的命令。又由于入塞少数民族文化上极为落后,没有文字或只有刚创制不久相当粗糙幼稚的文字,征服者难以使用它来陈述较复杂的条文。更不可能教化汉人去认识这种文字。有鉴于此,征服者不得不学着使用汉语汉文。如果事情仅此而已,那局面还不算严重。问题在于征服者中的某些人会因“工作需要”学习使用汉语汉文而发展至对汉文化的向往和倾慕。在文化层面向华夏趋同。另一些人虽厌于读书,但定居的舒适生活使之疏懒怠倦贪图安逸,以至弓马废弛刀枪崩锈,有如过往毫无尚武精神的汉族士大夫那般。 
满清四百多年前的先民完颜女真就曾走过这样一条由盛及衰的路。它之前的契丹之后的蒙古也都走上这条不归路。再往更遥远的历史回溯,一千三百年前的五胡何等强悍,最终也融化在汉文化之中。鲜卑拓跋部为五胡之中最凶悍者,它以血腥的屠杀统一了北中国。一百年后,有位叫陈庆之的南朝人有机会到洛阳。他一看真是大开眼界。回到建康到处对人说:“自晋、宋以来,号洛阳为荒土,此中谓长江以北,尽是夷狄。昨至洛阳,始知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所谓帝京翼翼,四方之则。始如登泰山卑培,涉江海者小湘、沅。北人安可不重?”(《洛阳伽蓝记》卷二《城东》) 这说明经过几代人的时间,拓跋鲜卑已完全接受汉文化。 
满清帝国的开创者努尔哈赤、奠基者皇太极、实际缔造者多尔衮都通晓汉语汉文。努尔哈赤熟读《三国》、《水浒》。皇太极、多尔衮对华夏史籍有更多的了解。这一方面使之施政能力游刃有余,另一方面又使之深怀忧虑。祖先的前车之鉴时时在他们脑际敲着警钟。
仅以保持本民族的统治地位为目的是不够的。如果统治地位的保持要以本民族文化习俗上的彻底消亡为代价,那有什么意义呢?而且一旦本民族在文化上融合于华夏,那统治地位也就只是镜中之花了。再下一步就是统治权轻易地转到纯粹汉人的手中。就象杨坚代周那样。其结果是本民族彻底消失。 
满洲统治者怀有更高的野心。那就是既要保持满族对汉族的统治,又要务使不被汉族同化。换言之,决不重蹈先辈们的覆辙。从实际上考虑,确实不可能要数量数百倍于满族的汉族民众习满文满语,但却可以要汉人丢弃自己民族的衣冠发式而依从满族的衣冠发式。 
民族文化的构成除了文字语言外还有衣冠发式风俗习惯等。如果说语言文字是文化的内涵,那么衣冠发式等就是文化的外观。满清征服者不得已从汉语汉文,但若能令使汉人皆从满族衣冠发式那也差强人意。而且很多时候外观重于内涵。外观一眼便及,内涵须进入才知。更何况大量的汉族民众都是文盲、半文盲。对于他们来说外观几乎就是一切。
再往深追索一层,还会发现一个惊人的奥秘。那就是外观的相同可以营造一重“同类项”的感觉。全国所有的人都剃发垂辫、窄衣紧袖,原有的“华夷之辨”一说就似乎失去了依据。说华皆华,说夷皆夷。汉族在形貌上已被满族同化。至于使用什么语言文字已不十分重要。关键在于人数极多的汉人已不再把人数极少的满人视为异类。因为起码在服式发式上已无可把汉人满人加以区分。恍然间汉人可以体认这个政权并非外来之物。它就是本民族的政权,所以也就不容易萌发将其驱离的念头,那么满清也就可以安然渡过了五胡、契丹、女真、蒙古未能逾越的深壑。再者,满洲贵族为改换衣冠不惜痛下血手,因为他们十分明白:自己以明帝国“属夷”的身份来统治不论从经济、文化还是人数、地域上都远远高于他们的汉族,最重要的就是摧毁汉民族的民族自豪感与文化优越感,改换衣冠可以造成一种“同类化”的假象,避免汉人因“华夷之辩”“夷夏大防”引发“亡国之痛”与“故国之思”,从而保证自己的长久统治。因此,满清在对待汉式冠服的政策问题上,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这种深谋远虑决不会为一时的困难所动,更不会因血流成河屠刀卷刃而手软。(佚名《清初汉族人民反剃发斗争的悲壮昭示》) 满清政府转战烧杀三十七载,方才初步平定中国。有思想、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当剃发易服砍下了最后一个具民族意识和反抗精神的汉人的头颅时,就决定了在华夏上大上葬送的不仅仅是一袭衣冠!
我们不能以今天的立场上来评判古人,更不能以庸俗实用主义的态度歪曲历史。17世纪的中国人还不[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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